大陸委員會一○八年度預算報告指出,在確保國家安全及整體利益前提下,會同內政部等機關,依最新實務需求,檢視中國大陸人民來台相關法規,強化安全管理機制與配套,建構有序的交流環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十七日將審查一○八年度大陸委員會預算案。根據陸委會送達立法院的報告指出,為落實總統「區域和平穩定發展及兩岸關係」政策方向,在確保國家安全及整體利益前提下,會同內政部及相關機關,依據最新兩岸互動情勢及人員往來實務需求,檢視中國大陸人民來台相關法規,並積極強化安全管理機制與配套,以期建構有序進行的交流環境。報告指出,政府理解民眾因經濟或生活便利而持有中國大陸居住證,會寬容對待,但為掌握台灣人民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的情況並納入行政管理,已著手研修兩岸條例,增訂申報制度,以及研議對於領有中國大陸居住證的民眾在公法上權利予以適度限制等必要因應措施,以維護國家整體安全及利益。報告指出,為建構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法制基礎,陸委會將審酌相關情勢,持續積極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期能早日完成最符合社會需要、也有效可行的監督條例,落實「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以符合各界期待,同時也使兩岸關係在法制的基礎上持續交流及發展。另外,針對陸委會一○八年度預算,報告指出,歲出預算編列新台幣九億四八二七萬四千元,較上年度增列六九七四萬兩千元,增幅約七‧九四%。扣除基本行政維持、捐助海基會、駐港澳機構等支出,可用於兩岸事務經費為兩億七十四萬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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